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04-29 14:20:00   来源: 政府网站

伊通满族自治县莫里青乡人民政府

  机 关 简 介

  一、机关职能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

  (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合理确定经济发展职能,把经济工作重心转移到推进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上来。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政策,规范“三资”管理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推进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延伸。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各领域相关政策。

  (四)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对辖区内城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统筹协调部门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突出基层治理职责,着力解决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职能。负责对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五)动员社会参与。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指导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乡、村发展服务。做实做强由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六)领导基层自治。发挥村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七)维护安全稳定。落实安全稳定工作部署。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辖区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乡便民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向便民服务中心集中,保障便民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到位、权限到位。推进乡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加快实现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九)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和负责人

  (一)综合办公室。              主任:吴 亮 15140815775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主任:赵冬梅 15044476202

  (三)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张普屹 18844476565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任:孙丽丽  15004426886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          主任:张  啸  15886051152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主任:赵明明  15643489942

  (七)平安建设办公室。          负责人:张普屹 18844476565

  乡人大、纪检监察、人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并开展工作。

  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李婧辉 电话:18643482882 主持乡党委全面日常工作。全面负责落实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党委副书记、乡长:陈怀宇 电话18643480097 主持乡政府全面日常工作,主管财政、农经、“三资”清理,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系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人大主席:赵雁如 电话:18243469471主持乡人大全面日常工作,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妇联、工会、民政、卫生健康(计生)、教育、便民服务中心、营商环境、劳动保障及机关后勤。联系县人大、县妇联、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政数局、县总工会、县医保局。

  纪委书记:赵丹丹 电话:15044467340 负责纪委、监委全面工作,协助乡长负责机关纪律及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落实乡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联系县纪委、监委。

  组织委员:隋玉坤 电话:15144642286 负责组织建设、人事、保密、共青团、文秘、统战、社工部、民族宗教及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系县委组织部、团县委、统战、民宗、编办、人社局、县委社工部。

  宣传委员:宋雨  电话13843480201 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信息报送、意识形态、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系县委宣传部。

  政法委员:孙笛 电话:13844496882 负责政法、政协工作,协助乡长分管信访、司法、综合执法、综合治理、普法宣传、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信访维稳外事协调及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系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执法局。

  副乡长:张啸 电话: 15886051152  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畜牧检疫、人居环境整治、统计、生态环保、应急管理及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系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保局、县应急局。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范婷婷  电话:18943855789 负责武装工作,协助乡长负责退役军人、残联、文旅、食品安全、科技、老龄委、关工委、机关工委及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系县武装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老龄委、县关工委、县机关工委、县残联、县文旅局、县科协。

  副乡长:韩天柱  电话:13843495553 负责乡村振兴、住建、自然资源、项目、招商引资、电商、工信、交通及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系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

  派出所所长:赵成龙  电话18543419595 负责派出所日常工作,协助乡长负责信访维稳及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系县公安局。

  三、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冬季   8:30-11:30  13:00-16:30

  夏季  8:30-11:30  13:30-17:00

  办公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莫里青乡街道

  伊通满族自治县莫里青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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