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12-02 14:32:00   来源: 县民政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政局

  机关简介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战略规划,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拟定地方性民政工作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健全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制定全县社会救助规划和适时调整救助标准。具体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困难家庭经济认定和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负责中央和省级财政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监督检查各乡(镇、街)救助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发放,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三)负责拟定和实施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建设,指导全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康复中心、民办养老机构等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农村养老大院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四)指导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养老机构新建、改(扩)建及运营补贴、80-89周岁低保老人和高龄老年人(90-99岁)补助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居家失能老人补贴、困难老人入住福利机构补贴和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老人生活补贴的发放工作。

  (五)指导福利彩票发行和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展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资金,监督、指导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并落实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负责城乡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审批,对城乡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

  (七)负责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公开募捐资格审查、慈善信托备案、公开募捐方案备案,受理慈善组织每年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八)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基层民主自治和村(居)委会建设。

  (九)负责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方针、政策的贯彻与实施;指导全县社区服务工作,推动全县社区服务社会化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十)负责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县以下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变更的审核、报批;县以下行政区划名称及其它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发布标准地名,监督、检查地名使用情况,拟订地方性地名管理法规,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地名调查,审定地名资料。

  (十一)负责做好勘界工作,承办乡、村边界争议调处事务,向县政府提出仲裁建议;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平安边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和婚姻习俗改革服务工作;负责办理儿童领养登记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十三)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落实殡葬改革的法规及措施。

  (十四)主管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工作,研究拟定地方性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十五)配合有关部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对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救助和保护工作。

  (十六)拟定全县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查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依照有关规定,查处、取缔非法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

  (十七)负责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八)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费的分配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各乡镇(街道)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和负责人

  (一)局机关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人:孟立业  0434-4265672

  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人:田伊特  0434-4200015

  法制科               负责人:赵婉莹  0434-4252220

  社会事务科           负责人:贾大光  0434-4232791

  社会福利科           负责人:刘红梅  0434-4223017

  (二)下属事业单位

  社会救助事业中心       负责人:张立辉 0434-4224374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负责人:程  鹏 0434-4267776

  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负责人:张天新 13904354753

  救助站                 负责人:邓  阔 0434-4266663

  殡仪馆                 负责人:周  成 0434-4228168

  婚姻登记处             负责人:王凤有 0434-4226200

  (三)局领导分工

  局  长:李  刚 0434-4202999

  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李春宇 0434-4264099

  协助局长分管党的建设、党政行风建设、机关人事劳资、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科(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基本建设、文秘综合、财务管理、后勤管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扫黑除恶、意识形态、软环境建设、安全生产、保密工作、政法、信访、招商引资、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90-99周岁高龄老人补贴发放、慈善捐赠、福利彩票发行;指导城乡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及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及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工作。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社会福利科;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县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和县慈善总会。

  副局长:周晓平 0434-4236001

  协助局长分管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农村留守儿童救助、城乡困境儿童保障、未成年人保护、“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孤儿和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精神病患者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分管殡葬改革、基层政权建设、婚姻和收养登记、社团组织登记及管理、城乡社区建设等工作。

  协助局长分管社会事务科、县社会救助事业中心、县社会救助管理站、县婚姻登记处、县殡仪馆。

  三、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

  (一)局机关(婚姻登记处、社会救助事业中心、福利彩票管理中心与局机关合署办公)

  办公地址:伊通人民大路1689号。

  办公时间:冬季  8:30-11:30  13:00-16:30

  夏季  8:30-11:30  13:30-17:00

  (二)救助站

  办公地址:伊通正阳街191号。

  办公时间:冬季  8:30-11:30  13:00-16:30

  夏季  8:30-11:30  13:30-17:00

  (三)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伊通镇庆德村英力屯

  办公时间:冬季  8:30-11:30  13:00-16:30

  夏季  8:30-11:30  13:30-17:00

  (四)殡仪馆

  办公地址:伊通镇北山

  办公时间:冬季  8:30-11:30  13:00-16:30

  夏季  8:30-11:30  13:30-17:00

  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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