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水利局
机 关 简 介
一、机关职能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河流、水库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河道采砂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的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河流、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节约用水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组织实施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指导县域内重要河流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流、水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水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流、水利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河道采砂工作。
(七)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饿综合防治、检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验收、监督评估。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负责宣传贯彻水法律、法规,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加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检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水量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其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承担水利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和负责人
(一)局机关内设机构
综合科 负责人:杨帆 4222343
(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人:鲍洪发 4200030
规划计划财务审计科 负责人:韩长生 4228148
建设管理科 负责人:田淑萍 4262343
(行政法规科) 负责人:李波 4216099
(河长科) 负责人:李波 4216099
农村水利科 科 长:冯卓超 4223502
(二)下属事业单位
农村水利服务中心 主 任:王 涛 4232972
防汛抗旱服务中心 主 任:任大庆 4222743
寿山水库灌区管理中心 主 任:石 宇 4410342
河道管护中心 主 任:陈禹阁 4266646
水政水资源服务中心 主 任:杜文利 4222718
三联水库灌区管理中心 负责人:陈宏壁 4611289
水利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主 任:高艳清 4232321
水土保持工作站 站 长:宋徕 4261388
石门水库灌区管理中心 主 任:赵铁宏 4370473
欢欣岭水库灌区管理中心 主 任:安喜春 4510326
水利局综合服务中心 主 任:田玉杰
范家灌区管理中心 负责人:郭旭
伊通河管护中心 主 任:陈 闯
临时机构
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孙 乐 4220343
(三)局领导分工
局 长:魏忠凯 0434-4209777
主持水利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宋立波 0434-4228648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项目规划、移民、行政法规、水利执法、河湖长制、农村水利、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工会、扫黑除恶、信访维稳等工作;分管科室:农村水利科、项目办公室(规计科)、总工会、河长科、行政法规科;分管单位:移民办公室、移民工程管理处、伊通河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水利局综合服务中心(工程队)、机井队、仓库;负责联系:农业农村、引松工程、发改、自然资源、交通、住建、信访、工会、教育、公检司法、市监、生态环境、林业伊通河源省级自然资源保护局等相关部门。
副局长:徐宏宇 0434-4201669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机关政(事)务、政务信息、保密、财务审计、招商引资、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局专家组工作、安全生产、水利监督、水利稽查等工作。分管科室:综合科、财务审计科、建管科;分管单位:水利工程质量服务中心、河流生态修复管理处、河道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联系:县委办、政府办、财政、审计、商务、社工部、民政、人武部、应急、统计、执法大队、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银行、保险、税务、工信等部门。
党组成员:孟祥雨 0434-4267988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水土保持监督与治理、河道采砂等工作;分管单位:水土保持工作站、河道管护中心、水政水资源服务中心、水政监察大队。
党组成员:边静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组织、人事、宣传、行政审批、营商环境、水利风景区建设、统战、团委、妇联等工作;分管科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伊通河水利风景区办公室;分管单位:伊通河管护中心。负责联系:组织部、人社局、宣传部、人大、政协、编办、社保、县直机关工委、档案局、文广旅,科协、政数局、民宗、统战、医保、巡察办、纪委监委、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纪检组、团县委、妇联等相关部门。
党组成员:王涛 0434-4232972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农村饮水、灌涝区建设等工作;分管单位:农村水利服务中心(农村供水服务中心)、中型灌区管理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联系:城投公司、卫健、电业等相关部门。
党组成员:任大庆 0434-4222743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水旱灾害防御、水库运行管理工作。分管单位: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寿山水库灌区管理中心、石门水库灌区管理中心、三联水库灌区管理中心、欢欣岭水库灌区管理中心、范家灌区管理中心、水毁应急工程管理处;负责联系:应急(限防汛工作)、水文、气象等相关部门。
三、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
(一)局机关、农村水利服务中心、河道管护中心、水利工程质量服务中心、水土保持工作站、移民办(临时机构)、水利工程队
办公地址:伊通县伊通镇永平路8号
办公时间:
冬季 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夏季 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4-4222343
(二)行政审批办公室
办公地址:政务大厅二楼西厅
办公时间:
冬季 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夏季 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三)防汛抗旱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伊通镇中华东路221号七楼
办公时间:
冬季 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夏季 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四)1、伊通河管护中心
2、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伊通镇北大桥西侧
办公时间:
冬季 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夏季 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五) 范家灌区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伊通镇关家村
办公时间:
冬季 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夏季 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六)寿山水库灌区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营城子镇寿山村
办公时间:
冬季 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夏季 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七)三联水库灌区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马安镇友联村
办公时间:
冬季 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夏季 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八)石门水库灌区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二道镇石门村
办公时间:
冬季 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夏季 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九)欢欣岭水库灌区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大孤山镇欢欣岭村
办公时间:
冬季 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夏季 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伊通满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