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09-23 10:57:00 来源: 县财政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公示
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发〔2018〕548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69号),我局决定于2018年5月开始对伊通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等6个单位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现将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监督职责,保障财税政策执行,维护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检查单位
1、伊通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2、伊通满族自治环境监测站
3、伊通满族自治县环境监察大队
4、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和畜牧业管理局
5、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6、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三、检查重点
按照省财政厅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通知要求,重点检查新会计制度执行、预算管理及财务收支核算、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
四、检查时间
从2018年5月开始至 10月30日结束(各单位的具体检查时间以财政检查通知书为准)。
五、举报监督电话
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电话号为(0434)4228333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违反执法公示的行为进行举报监督。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