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10-13 14:31:00   来源: 财政局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政办发〔202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四平市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四平市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提高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根据《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需求协调机制的意见》(吉财债〔2019〕879号)文件精神,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扩内需、补短板,稳住经济基本盘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助力四平高质量发展,实现政府统筹负责,财政、发改、行管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切实解决我市目前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储备、资金支出进展缓慢等瓶颈问题,确保债券资金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组织机构

  为加快推进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谋划和建设,成立2021年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胡斌市长任组长、陈强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立宅任总牵头人。成员单位及职责如下:

  财政部门:总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工作。依托地债系统,重点加强拟使用专项债券项目库建设,实施项目库动态管理滚动实施、梯次推进,对专项债券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监督指导。

  发改部门:负责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指导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谋划包装、项目储备、前期手续办理、项目申报和工程实施。

  行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拟申报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库,完善项目前期手续,提高项目成熟度,做好拟使用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对已发行的债券项目,跟踪指导项目建设,随时掌握项目进度及资金支付动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专项债券项目支出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按月通报,并将通报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项目单位:对整个项目承担直接责任,对项目前期谋划、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竣工投产等各实施环节负全责,是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三、工作措施

  (一)项目筛选储备。市县两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专项债券项目重点支持领域,对照专项债券项目负面清单,结合政府当年重点建设项目投资方向,安排部署本级行管部门进行项目筛选。对存在以下情况的拟发行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不是政府投资的项目;不是公益性的项目;无收益性的项目;用于置换存量债务;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用于经常性支出、发放工资、单位运行经费、发放养老金、支付利息等;用于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企业补贴、企业注册资本金;安排土地储备项目、产业项目、与房地产相关项目;项目未完成立项、未编制可研报告、未取得发改部门可研批复;如涉及用地,未取得用地批准文件和选址意见书的项目;资产收入不属于同级政府所有的项目;形成的资产归同级政府所有不是同级政府使用的项目;项目绩效评价申报表不符合绩效管理办法要求的;未准确完整填写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信息披露表的;市(州)、县(市)区财政未出具初审报告的项目。

  (二)项目谋划申报。发改部门负责指导本地相关行管部门,按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要求,分别提出本部门的项目需求清单,及时报送同级财政、发改部门,经财政、发改部门通过联席会议方式对本级有关部门报送的项目清单进行筛选后,提出本地拟申报债券项目清单,并报经本地政府审核同意后,由本地财政、发改部门联合行文分别报送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同时,分别填报财政部地债系统专项债券备选项目库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三)项目前期推进。发改部门要充分发挥熟悉规划编制、熟悉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等方面的作用,指导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谋划、项目储备。各相关行管部门也要及时完善项目前期手续、提高项目成熟度,做好拟使用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特别是要加快项目审批、用地、规划、环评、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持续补充完善项目需求申报材料中的配套预算资金落实、还款资金来源证明及还款计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价批复、施工许可证批复或开工报告批复等前置要件。落实好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等建设条件,保障项目尽早具备开工条件,确保债券资金到位即可使用。

  (四)项目资金管理。在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上,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国库单一账户下增设专户,专门用于核算新增专项债券收支业务。区级专项债券资金由市财政转贷到各区财政专户,并签署转贷协议;本级专项债券资金由市财政联合行管部门、项目单位、资金监管银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本级财政部门根据行管部门的资金申请文件复审后拨付。各行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单位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加快使用债券资金,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五)项目具体实施。对于已发行债券的项目,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工作。因前期手续导致项目不能开工问题由同级发改部门牵头负责,协助行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因配套资金导致项目进展缓慢问题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研究解决;其他影响项目进度问题由行管部门负责研究解决;分管副市长要亲自抓、亲自调度,靠前指挥推进债券资金支付进度。对于专项债券重点项目采取“绿色通道”,可以先开工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赛马机制

  专项债券项目及资金实行分级管理,谁使用、谁负责。本级财政、发改部门承担综合管理责任,协调本行政区内专项债券项目及资金使用工作。针对目前尚未使用的债券资金,采取“赛马机制”进行考核。

  目标及进度明确化:2020年底,各县(市)区及市直行管部门已上报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计划》,明确了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及计划完成时限,市政府督查室严格按此支出计划按月进行通报,并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会商例会制度化:实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月例会”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各县(市)区及市直各行管部门汇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提出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解决办法要“一项目一方案”,切实可行。连续两个月没有完成进度计划的,由市政府进行约谈。

  奖惩措施明晰化:持续加大对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通报力度,将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完成情况纳入县(市)区及市直各项目行管部门绩效考核范围。

  县市(区)政府及市直行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债券项目的谋划申报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日常监督职能,加强对专项债券“借、用、管、还”的全程监控,既要尽早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又要确保到期偿债、防止发生偿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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