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01-16 08:57:00 来源: 伊通发布
关于王浩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文件
公 告
【202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2021年1月15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王 浩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孙大太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艾四化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现予公告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