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01-16 08:57:00   来源: 伊通发布

关于王浩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文件

  

  

  公 告

  【202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2021年1月15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王 浩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孙大太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艾四化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现予公告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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