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07-24 18:37:00   来源: 伊通发布

伊通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6〕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2026年7月24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王兵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司法局局长;

  张弓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婧辉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侯云波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俊的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王兵的伊通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刘春来的伊通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张弓的伊通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关兵的伊通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24日

 伊通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6〕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2026年7月24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命:

  王渊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现予公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24日

 

伊通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6〕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2026年7月24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免去:

  马晓红的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24日

 

伊通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6〕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和本人申请,伊通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接受白忠伟、尹福春、张艳文、张晓东、杨牧笛、陈士刚、庞志忠、李婧辉、刘波、耿新、陈浩、程文波因工作变动,史秀娟因个人原因辞去伊通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白忠伟、尹福春、张艳文、张晓东、杨牧笛、陈士刚、庞志忠、李婧辉、刘波、耿新、陈浩、程文波、史秀娟的代表资格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白忠伟的伊通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张艳文的伊通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刘波的伊通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

  截至目前,伊通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19名。

  特此公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24日

 

伊通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6〕13号 

 

 


  伊通满族自治县选举委员会人员名单

  主 任:赵春飞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郑 良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徐  强   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

  孙 宇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邹天永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胡冰洁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政协党组副书记

  钟晓明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杜博群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赵云安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李彦龙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朱 虹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 刚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委 员:

  乔培玉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尹树军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县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王 睿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正科长级)

  庞志忠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正科长级)、新闻出版局局长

  邢 宏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县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县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张国东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正科长级)、法学会党组书记

  刘春来 县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县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

  马清波 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科长级)

  党红梅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科长级)

  徐 岩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魏忠凯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万旭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

  王 兵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人选

  张 健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

  王兴余 县信访局局长

  姜 爽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聂 鑫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县、乡(镇)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大常委会,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李彦龙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副主任:乔培玉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王 睿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正科长级)

  庞志忠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正科长级)、新闻出版局局长

  邢 宏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县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县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尹树军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县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王素芹 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聂 鑫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县选举委员会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被列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辞去县选举委员会职务。待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县选举委员会自动撤销,不再另行发文。

 

 

伊通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6〕14号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

    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2026年7月24日伊通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2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我县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届满,应予以换届。伊通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2次会议决定,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于2026年9月底前完成。9月28日为全县选举日。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10月底前召开;新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11月底前召开。

 

 

  伊通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6〕15号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全县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名额的决定

  (2026年7月24日伊通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2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伊通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2次会议决定,全县乡(镇)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938名。各乡(镇)代表名额如下:伊通镇77名,营城子镇69名,河源镇60名,二道镇58名,伊丹镇63名,新兴乡55名,靠山镇63名,莫里青乡56名,黄岭子镇57名,大孤山镇71名,小孤山镇63名,三道乡59名,马鞍山镇64名,景台镇68名,西苇镇55名。

  报四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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