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09-14 10:02:00   来源: 县水利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通满族自治县汶水河、石溪河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的通知

  河源镇、伊丹镇人民政府: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及流域防洪规划、城市防洪规划、河道整治规划等有关规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水利局委托吉林省尚品自然资源信息院有限公司对我县境内的汶水河、石溪河的基本情况进行勘测摸底,现已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现将划界成果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退耕工作,并结合实际做好汶水河、石溪河河道两侧管理范围边线外植树绿化工作。

  附件:伊通满族自治县汶水河、石溪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报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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