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伊通满族自治县税务局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
广大城乡居民缴费人: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吉医保联【2020】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参保缴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1年我县城乡居民医保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其中: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90元);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其中: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70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参保给予全额补贴,个人不缴费。
二、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
2021年全省居民医保费集中预缴期统一设定为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预缴期内不再受理2020年个人缴费业务(符合规定的职工转居民参保人员和新参保建档立卡人员除外)。集中预缴期内按标准缴费的参保人员(含新参保),享有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一个自然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在集中预缴期内出生的新生儿,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后无需缴纳当年医保费,直接预缴2021年医保费,新生儿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
2021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补缴2021年个人医保费的参保人员(含新参保)及新生儿出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90天内)参加居民医保的,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医保待遇)。
三、参保登记
1.续保的居民不需要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直接通过公布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如出现不能缴费或其他问题,可以到各登记地点查询系统信息情况,系统无信息的参照新参保登记办理。
2.新参保的居民需持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持户口簿、非本县居民持本县居住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户口所属区办理新参保登记。待新参保登记信息传到税务端系统后,方可缴费。
参保登记地点:县政务大厅医保窗口及各乡镇卫生院。
3.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到户口所属区办理新参保登记、缴费类型变更。
办理地点:县政务大厅医保窗口及各乡镇卫生院。
四、缴费渠道
(一)银行缴费渠道
目前,全县所有商业银行均已开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续保缴费人员可直接到银行柜台窗口办理缴费手续。
(二)微信小程序缴费渠道
扫描二维码或打开手机微信搜索“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首次进入系统自动提示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即完成实名认证过程。进入“我要缴费”功能后,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后,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确定缴费金额后即可通过微信完成缴费。
(三)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缴费渠道
可通过吉林省电子税务局、吉林税务APP、吉林税务微信公众号中的“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缴纳社会保险费。使用支付宝中“市民中心”功能中“更多服务”模块的“吉林税务社保缴费”也可跳转至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
已在医保部门完成缴费登记的缴费人可选择“个税/社保”模块注册新用户,登陆系统后进入“我要办费”功能,选择“社保缴费办理”,选择为自己或他人缴费,选择需缴费的险种后,即可提交缴费。
(四)移动POS机缴费渠道
为了便利广大缴费人员,税务机关开通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移动缴费POS机,缴费人也可通过移动缴费POS机完成刷卡缴费。
五、咨询服务电话
①参保登记咨询电话:伊通医保经办中心
②缴费咨询电话: 伊通税务社保科:5033358
六、 医疗保险经办中心简介:伊通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2019年3月份成立,隶属于县医疗保障局,中心下设综合科、征缴科、财务科、城乡居民医保科、职工医保科、药店结算科、医疗救助科、信息科。负责全县参保人员及定点医药机构的各项基金征缴、分配、支付和管理工作。位置: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西侧,业务咨询电话:4268603 5035777。
参保登记及参保金额类业务请咨询参保登记咨询电话,查询缴费渠道类业务请咨询缴费咨询电话。请广大居民在缴纳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费时,认真核对“缴费金额”以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所属地区”是否正确,如出现问题,请您及时到医保参保登记地点办理变更。
国家税务总局伊通满族自治县税务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