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08-25 13:20:00   来源: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伊通满族自治县首批乡村人才初级职称评审结果的公示

  按照《关于开展吉林省首批乡村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和乡村振兴优秀人才选拔的通知》(吉人社函〔2021〕93号)文件要求,我县开展了首批乡村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材料受理、专家评议,现对我县首批乡村人才评审初级通过的11人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31日。公示期内,监督举报电话0434-4233836。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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