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进一步加强来(返)人员管理的通知
广大居民群众:
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来(返)伊通人员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来(返)伊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属地报备制度,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所在乡镇街道报备,详细告知返程具体时间及返程方式、途径地、14天内旅居史。省外持48小时、省内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伊后第一时间再次向乡镇街道报备,并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2.来(返)伊通人员、车辆加强途中防护及自我健康监测,全程佩戴好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驾乘私家车返回伊通。进入小区时,必须主动配合小区管控,查验返乡证明、核酸证明、行程卡、吉祥码等相关信息。由属地按人员来源地的风险区域落实管控政策。
3.对不主动报备、隐瞒行程和旅居史以及违反其他上述防控管理要求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所有产生的检测、隔离费用自行承担。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追究刑事责任。
4.实行举报制度,凡举报违反上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一经查实确未纳入管理范围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其中联名举报的,按照一案(事)进行奖励;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举报电话:0434—4221195。
此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附各乡镇街道返乡报备电话。
景台镇 0434-4630320
伊通镇 0434-4222162
莫里青乡 0434-4600032
伊丹镇 0434-4330320
二道镇 0434-4370320
大孤山镇 0434-4510320
小孤山镇 0434-4550320
三道乡 0434-4530020
黄岭子镇 0434-4590320
营城子镇 0434-4410320
河源镇 0434-4440008
西苇镇 0434-4460320
马鞍山镇 0434-4610320
靠山镇 0434-4570320
新兴乡 0434-4350320
永宁街道 0434-4658863
永盛街道 0434-6026776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