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09-23 11:28:00 来源: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二批乡村人才初、中级职称评审结果的公示
按照《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二批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111号)文件要求,我县开展了第二批乡村人才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材料受理、专家评议,现对我县第二批乡村人才评审通过的29人(其中初级21人、中级8人)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名单。
公示期限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9日。公示期内,监督举报电话0434-4233836。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