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11-04 09:15:00   来源: 县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

关于伊通满族自治县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部门)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公示

  全县广大畜禽养殖场(户):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部分)的通知》(吉财农指〔2024〕62号)《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畜牧部分)项目指南的通知》(吉牧联发〔2024〕10号)文件要求,结合《伊通满族自治县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部分)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资金30万元,分配24万元用于粪污资源利用化培训,县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聘请第三方培训机构《吉林省东北科技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对我县养殖场(户)进行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培训时间为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14日止,培训人数400人,每人培训学时30学时,每学时补助20元,共计补助资金24万元。现将补贴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如对其真实性有疑议请来人或来电举报。

  举报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

  举报电话:13894493392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04日--2024年11月11日

  伊通满族自治县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4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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