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03-03 13:53:00 来源: 气象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为避免或减轻干早、冰雹等气象灾害对伊通满族自治县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及损失,按照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吉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正常开展,经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报四平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和四平空域管制部门批准,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特作如下公告:
一、作业时间:自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1日适时择机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作业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行政区域。
三、注意事项:广大群众如发现高炮和火箭弹残骸或故障弹,请不要靠近,不得擅自敲击、拆解、搬运或储存,应立即向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和当地派出所报告(可拨打110报警电话)。
四、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电话:0434-4222185 联系人:曹春宇
特此公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气象局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