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09-07 09:06:00   来源: 新e通

关于公开征集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城市管理领域乱象整治,严厉打击城市管理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及重点内容

  本次重点征集城市管理领域内市容秩序、渣土运输、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暴力抗法的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主要涵盖以下五大领域:

  (一)垄断城市管理相关经营市场,操控建筑工程渣土运输、垃圾清运等行业,实施垄断经营、恶意抬价、打压排挤合法经营主体的涉黑涉恶团伙。

  (二)通过暴力、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强迫商户、企业接受有偿服务、强行收费、强买强卖,阻碍正常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扰乱市容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长期盘踞早市、商圈、市场周边、道路街巷等区域,霸占公共场地、垄断摊位资源,强行收取保护费、摊位费、卫生费,寻衅滋事、欺压商户群众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利用职务便利或行业影响力,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的腐败渎职行为。收取保护费、摊位费、卫生费,寻衅滋事、欺压商户群众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征地拆迁中暴力逼迁、阻挠施工、侵占挪用补偿资金等涉黑涉恶及腐败线索。

  (六)城管执法中暴力抗法、聚众阻扰、软暴力报复诋毁执法人员的违法线索。

  (七)城市管理领域其他涉黑涉恶、扰乱行业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原则

  (一)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详实准确,尽可能提供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涉事人员、具体事实、影像资料、凭证记录等有效证据线索。

  (二)鼓励实名举报,我单位对所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三)举报人需对所提供举报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严禁虚构事实、夸大情节、恶意举报,对借举报名义诬告陷害他人、制造虚假舆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为方便群众举报,现公布常态化线索举报渠道,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线索:

  (一)举报电话:0434-4207779(工作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13点30分至17点00分)

  (二)来信来访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扫黑办(邮编:130700)

  线索征集长期有效,欢迎广大群众持续监督、积极举报,共同参与整治城市管理领域乱象,共建平安、有序、规范的城市环境。

  特此公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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