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01-08 11:09:00   来源: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伊政办函〔2020〕10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吉政厅函【2020】53号)文件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将于近期委托省内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考核。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维护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范办理情况等。考核形式主要以政府网站各单位负责维护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入口进行采集。

  二、考核步骤

  第一阶段:2020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自查,各单位对照指标(见附件)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政府网站完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第二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省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两次评估。第一次,对2020年度开展情况进行评估,于2020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反馈评估意见。第二次,对2021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反馈评估意见。

  三、有关要求

  (一)评估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作为县政府对各单位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绩效考评赋分的重要参考。

  (二)请各单位按照评估指标(见附件)中要求,于2020年11月30日前报到邮箱:ytzfbfgk@163.com。没有标注报送的可不报送,但要按要求做好完善工作。(所有报送材料无需纸质版,只报送电子版即可。)

  联系人:李帅,电话:0434-4247525,13179032992。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评估考核指标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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