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水利局
机关简介
一、机关职能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河流、水库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河道采砂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的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河流、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节约用水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组织实施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指导县域内重要河流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流、水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水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流、水利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河道采砂工作。
(七)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饿综合防治、检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验收、监督评估。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负责宣传贯彻水法律、法规,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加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检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水量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其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承担水利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四)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和负责人
(一)局机关内设机构
综合科 负责人:边 静 4228048
(行政审批办公室) 主 任:鲍洪发 4200030
规划计划财务审计科 负责人:韩长生 4228148
建设管理科 科 长:绳树礼 4262343
(行政法规科) 负责人:毛鑫伟 4262343
(河长科) 负责人:孙立国 4216099
农村水利科 负责人:路英奇 4223502
(二)下属事业单位
农村水利服务中心 主 任:王 涛 4232972
防汛抗旱服务中心 负责人:任大庆 4222743
寿山水库灌区管理中心 主 任:石 宇 4410342
河道管护中心 负责人:杜文利 4206000
水政水资源服务中心 主 任: 张久城 4228748
三联寿山水库灌区管理中心 负责人:宋 徕
水利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主 任:高艳清 4232321
水土保持工作站 站 长:孟祥雨 4267988
石门水库灌区管理中心 主 任:赵铁宏 4370473
欢欣岭水库灌区管理中心 主 任:安喜春 4510326
水利工程队 队 长:田玉杰
范家灌区管理中心 负责人:田 密
伊通河管护中心 主 任:陈 闯
临时机构
移民办 主 任:孙 乐 4220343
(三)局领导分工
局 长:王学锋 0434-4201999 主持水利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宋立波 0434-4228648 协助局长抓好规划计划财务、党群人事、机关建设、水库移民项目建设、行政审批和扫黑除恶、脱贫攻坚、招商引资、信访工作;负责县级水利工程专家组相关事宜、审查和评估工作;分管综合科(行政审批办)、规划计划财务审计科、农村水利科、农村水利服务中心、机井队;分管移民管理办公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中型灌区项目管理处、水毁应急修复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引松供水工程的协调工作;负责做好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及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县直机关工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做好发改、财政、审计、民政、编办、人社、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信息和数字化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民宗、统计、工信、商务、公积金、金融保险、通讯等单位的协调工作。
副局长:杨 明 0434-4201669 协助局长抓好水利监察执法、农村水利工作,分管行政法规科、河道管护中心、水政水资源服务中心、伊通河管护中心、水利物资供应站;分管伊通河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做好公检法司、林业、教育、卫健、文广新和旅游、市场监督、住建、农业农村、交通、河源保护区、火山群、电业等单位的协调工作。
党组成员:王庆春 协助局长抓好水旱灾害防御、环保督查工作;分管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寿山水库灌区管理中心、三联水库灌区管理中心、欢欣岭水库灌区管理中心、石门水库灌区管理中心、范家灌区管理中心、水利工程队、河长科;分管河道工程建设管理处、河流生态修复工程管理处工作;做好与生态环境、应急、水文、气象单位的协调工作。
党组成员:孟祥雨 0434-4267988 协助局长抓好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水政监察执法、安全生产工作、水土保持工作;分管建管科、水保站、水利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分管农田体制机制创新试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同时协助副局长杨明抓好行政法规科工作。
三、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
(一)局机关、农村水利服务中心、河道管护中心、水利工程质量服务中心、水土保持工作站、移民办(临时机构)、水利工程队
办公地址:伊通县伊通镇永平路8号
办公时间:
冬季 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夏季 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4-4222343
(二)行政审批办公室
办公地址:政务大厅二楼西厅
办公时间:
冬季 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夏季 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三)防汛抗旱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伊通镇中华东路221号七楼
办公时间:
冬季 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夏季 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四)1、伊通河管护中心
2、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伊通镇北大桥西侧
办公时间:
冬季 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夏季 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五) 范家灌区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伊通镇关家村
办公时间:
冬季 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夏季 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六)寿山水库灌区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营城子镇寿山村
办公时间:
冬季 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夏季 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七)三联水库灌区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马安镇友联村
办公时间:
冬季 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夏季 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八)石门水库灌区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二道镇石门村
办公时间:
冬季 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夏季 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九)欢欣岭水库灌区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大孤山镇欢欣岭村
办公时间:
冬季 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夏季 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伊通满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2年11月23日